用餐被收取“包间费”一案 武侯法院明日宣判

20.05.2014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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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陈明玥)被要求给付这些费用合理合法吗?今年3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刘先生诉某餐厅的收取包间费一案,将于明(21)日上午复庭。

        此前,法庭调查阶段中,原告诉称在被告处就餐结账时发现被收取了380元的包间费,被告侵犯了其知情权、选择权,且包间菜品价格较大厅有提高,再收包间费属强迫交易,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包费380元。

        对此,被告辩称,在菜单上有关于包间费的收费标准,原告在结账用pos机刷卡时没有提出异议,且签字确认,故未侵犯其对包间费的知情权、选择权。

        经法庭调查,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一是就收取包间费被告是否事前告知原告,双方是否就该包间费的收取达成合意;二是同一菜品价格,包间是否高于大厅。对此,被告称刘先生来到餐厅首先就坐于大厅,由于就餐人数增加,先后两次换包间,期间工作人员曾先后口头告知有包间费。对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付款并不等于认可,买单时原告发现收取了380元包间费,但由于当时有客户在场,原告最终只好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