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抗战往事:政府大刹奢侈风 成都馆子不卖酒

20.07.2014  16:09

1945年竞成园发票

  原标题:抗战大刹奢侈风 成都馆子不卖酒

  抗战时期,国库紧亏,地处内陆后方的成都依旧有人花天酒地、纸醉金迷,难怪百姓言道:“前方吃紧,后方紧吃。”无奈之下,政府发布限制消费法规,一时间满城大小馆子贴满禁酒令。

  不闻前方军情急 照旧笙歌把酒端

  “七七事变”后,全国进入了全面抗战阶段。成都虽然地处后方,但依旧派出了自己优秀的儿女奔赴前线浴血奋战,各行各业也加班加点地生产前方急需的物资,就连普通市民百姓也都在节衣缩食支援前方。

  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为了稳定后方金融,支付抗战所需日益庞大的财政开支,先后制定了包括“紧缩支出,使有余力补助中央战费”等一系列有关政策;1941年又提出了“三分军事,七分经济”的口号,强调发展战时经济,厉行节约,解决财政危机对争取抗战胜利的意义。

  但是,在大后方仍然有一些人沉迷于花天酒地。当时的成都,虽然位于天府之国的腹心,物产丰富、气候宜人,商业也还发达,但抗战爆发后,涌入了大量内迁的机关厂矿和学校,成都人日常相对闲适地生活随日用品与粮食的供应短缺、物价的上涨一下子紧张起来。尽管当时政府也开展了诸如“禁止妇女烫发”、“提倡穿土布”、“不准开舞厅”、“婚丧节俭”等一系列措施,但大多还是走走过场,尤其是一些达官富人更是生活奢侈,堂会照唱,舞会照开,馆子照进,茶馆照坐,洋货照买,青楼照耍……

  难怪百姓们形容这些人是一群“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败家子。

  财政吃紧出新政 全面限制吃喝风

  面对抗战日益增大的财政所需,加上国民政府不断加大的地方税负,成都政府当局抠痛了脑壳,无奈之下,于1943年12月紧急出台了《成都市消费节约实施办法》,首先拿“大吃大喝”消费恶习开了刀。

  在成都现存的档案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当时规定全市所有酒楼餐厅、“苍蝇馆子”(街头小饭馆)和面馆,一律不准卖酒,哪怕是自带酒水也不准在馆子里喝。所有馆子一律不准售卖“舶来品”,还一律不准收小费。全市的酒楼餐馆中餐一桌限制在七菜一汤内,西餐限制在三菜一汤内;而且中餐每桌不得超过1200元法币,西餐每客不得超过120元。

  至于遍布街巷的苍蝇馆子,一至三人就餐限制只能点两菜一汤,四至六人限制超过四菜一汤,七个人以上也不能超过六菜一汤,而且每道菜不能超过三十元。面馆里的面,不管你是啥子臊子,每碗一律不准超过十元;就连点心铺卖的各种糕点也有限价:每个不准超过三元。

  所有这些限制措施,还由警察局印成标语广告,分发给各街的街正(类似现在社区负责人),张贴在各个大小馆子和商铺,提醒消费者自觉注意。同时,警察还派出警力不时在馆子里巡视,发现有食客就餐“超标”,立马理抹馆子老板,轻则罚款,重则带往局子里关你娃儿几天禁闭。

  服务行业没跑脱 统统都要喊节约

  其他,诸如影剧院、书场、理发店、茶馆、旅馆、洗澡堂子等服务行业,也一个都没跑脱。

  先说影剧院书场这一类娱乐行业,“办法”规定了无论是啥子档次的影剧院,每个座位的票价不得超过八元(平时分为三元、五元、八元、十元、十二元不等);以卖茶为盈利主要方式的书场,也无论座位好坏,只准卖八元一碗的普通茶。影剧院和书场,也不准再出售瓜子花生和米花糖等零食。就连平时穷苦人家娃儿在这里给人打扇子挣钱都被取缔(热哇?各人使劲扇。)

  当时,成都在西南省份里,还是一个走在时尚前面的城市,不少理发店都可以为女士烫出各种各样的“刨花头”,也可以吹出上海滩流行的“飞机头”。虽然在这次“办法”出台之前,就已发出布告禁止女性烫发了,但这回还加上了“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工具”一条,明的是节约用电,暗的是让妇女压根就打消烫卷卷头的想法;还规定男人只能接受修面、刮光头、剪样式三种服务,修面不能超过五元,刮光头不能超过十元,剪个“分分头”也不准超过二十元。

  茶馆更惨。原来成都的茶馆不光卖普通成都人爱喝的“三花”,也卖云南滇红、黄山毛峰一类的高档茶,每碗的差价都在十元左右。这回出台的“办法”来个一刀切:无论茶馆档次如何,每碗茶一律不得超过三元。而且还规定不准新开茶馆,连茶馆想搬迁新开张都不行。

  浴室和旅馆业也是限制价格的重点。浴室定下了不准超过三十元一人的标准,旅馆则按照特等和甲乙丙丁戊六级,分别规定了上至二百元、下至十五元的上下线。

  不仅如此,“办法”还特别规定,不准售卖外国进口的化妆品、丝绸、呢绒等奢侈商品。

  规矩定得很详细 执行起来有难度

  按说这些消费节约的办法制定得还是很详细了,那是不是成都市面上那股奢侈风一哈就“清爽”了呢?想得撇脱,首先,政府在对这些行业实行消费价格限制的同时,并没减轻商家的税负。商家们纷纷议论:你政府喊我们限价节约,我们同意,但政府你咋个不减免税负呢?这头要我们减少收入,你那边又要加重苛捐杂税,还要不要人活。

  于是,相关的行业公会联名给政府写申请,要求减免税负。哪晓得政府装聋作哑,不给你一个明确说法,商家执行起来自然也就打了折扣。

  其次,这个“办法”只是要求商家执行,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制约,遇见一些“歪人”估到要超标消费,商家还不是只有违心“强卖”。1944年春节前,成都著名的“朵颐”餐厅来了一帮袍哥大爷,他们先把盒子炮往桌上一拍,喊堂倌上酒上菜,堂倌不识时务地告知本店响应政府号召概不卖酒,而且一桌点菜不能超过1200元。话音刚落,一大“耳屎”就甩到他脸上:“啥子?老子就是冲到你们牌子来的,敢不给老子把酒端来,当心炮火不认人哈!”吓得老板一趟子跑出来赔不是,好酒好菜的伺候一番,完了还封个红封封告罪赔礼。

  再次就是警察们喊黄:“咋整哦,不得行哦!未必喊我们天天守到馆子、理发店、影剧院书场和澡堂旅馆门口,看人家吃饭理发和洗澡住店嗦?就算逮到有客人不听招呼,也多半是有权有势的人,哪个惹得起嘛?”于是,警察们通常也睁只眼闭只眼,麻麻咋咋吼两声,算交差。姬勇

  图片由成都市档案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