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第2批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点公布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4日讯(记者张肇婷) 自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将用六个月时间对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二手电动自行车的车架钢印号被打磨过,不予办理登记,也不能核发临时通行证。12月24日,成都锦江区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公布,成都交警继续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我的电动车是多年前购买的,缺配件已不能正常骑行了,这次还可以办理临时通行证吗?
答: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规定,因毁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也不能申请临时通行证。
2、我买的是辆二手电动自行车,车架钢印号被打磨过,请问可以上牌吗?
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车架号有打磨、挖补等人为破坏痕迹涉嫌被盗、抢嫌疑的,不予办理登记,也不能核发临时通行证。
3、我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尚未找回,当时也没去派出所报案,现在新购车辆上牌会不会受影响?
答:不会受影响。
4、我已上户的“标准”电动自行车转卖给他人后,是否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原号牌能否保留?
答: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已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变更、转移的(过户),非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公安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转移登记时需重新确定电动自行车牌照编号,原号码不能保留。办理时新的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原件和原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交验车辆及原车牌证。
5、如已申请的电动自行车牌照或临时通行证遗失、损坏了、能补办吗?需要多少时间、手续、费用?
答:能补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和提交身份证明后及时补办。集中登记上牌期间收费为 10元/辆。
附:锦江区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