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友善 爱心扶贫——省扶贫移民局就“扶贫日”公募活动答公众
2014年“扶贫日”四川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举办以“践行友善、爱心扶贫”为主题的公募活动。今年公募活动对象是哪些?善款如何募集?资金如何使用监管?就这些公众关心的话题,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进行了解答。
问:2014年“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从何时开始,持续到何时?
答:根据《“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方案》,2014年9月25日—10月31日为集中公募活动时间,之后转入常态化的公募活动。集中公募期间,在省“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常态化募集活动期间,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省扶贫移民局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问:2014年“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对象范围是哪些?
答:我省今年的“扶贫日”集中公募活动主要在省级层面展开,以单位名义组织实施,不向社会公开大规模开展募集活动,个人参加所属单位的捐赠活动。集中公募主要包括全省党政机关(单位)、驻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金融系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商会组织等。
个人确有捐赠意愿的,可登录“四川爱心扶贫网”(网址:www.scfpax.cn),通过“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平台进行捐赠。
问:集中公募的善款如何募集?
答:参与集中募集活动的单位,根据参与扶贫济困的意愿和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上只接收资金捐赠,待活动组织实施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后再接受捐赠物品。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由省扶贫基金会开设公募资金银行存款专用账户,代为接收公募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省扶贫基金会接受公募资金后,向捐赠者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问:公募资金将如何管理?
答:对于公募资金,将采取“统筹安排、尊重意愿、专项管理、项目管理、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具体措施为:一是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公募资金,并根据公募资金规模和捐赠人意愿,研究确定定向资金使用方案和非定向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方案。二是公募资金的使用方案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级扶贫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三是县级扶贫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公募资金项目的规划、选址、招标、组织施工、质量监督、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等事宜。其公募资金管理与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级扶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使用,按要求报账。四是公募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情况,全程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问:公募资金将如何使用?
答:一是定向资金的使用。按照捐赠人意愿落实,将定向公募资金项目具体落实到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对确实无法落实或确需调整的定向公募资金,由县级扶贫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接收机构,由接收机构协商捐赠人同意后,调整使用。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自行调整安排使用。二是非定向资金的使用。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精准扶贫的要求提出使用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级扶贫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最急需的基本居住环境改善、医疗卫生、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产业发展等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都要用于以下三类对象:一是2014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确定的贫困村。二是2014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确定的贫困户。三是捐赠单位确定的使用事项。
问:对公募资金如何有效监督?
答:公募活动按照中央、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坚持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更加完善的原则,由省扶贫移民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共同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加强资金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成效评估和公告反馈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监督。集中募集活动聘请成都市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在《四川日报》或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证书。
省“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集中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汇总募集资金情况,在《四川日报》或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捐赠额度;在公募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确定结束30个工作日内,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四川日报》或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和项目名称、地点、完成时限及监督方式。各参与集中募集活动单位在组织捐赠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张榜公示捐赠情况和汇款凭证。按捐赠意愿安排使用的公募资金,应在资金拨付到位和项目实施完成时,分别向捐赠单位反馈。
问:2014年“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将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我们将通过公募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力量推进“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帮助贫困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脱贫,把“扶贫日”活动办成具有四川特色、大影响力、强号召力、高公信力的大型公益活动,探索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畅通参与扶贫济困的“管道”渠道,铸造四川扶贫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