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新增个别谈话
强化暗访力度 新增个别谈话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4月和9月,开展两次《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与前两年开展的此项执法检查相比,今年的检查将强化小分队暗访力度,并将增加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新的检查方式,力求最大程度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真实问题。这是记者3月23日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的。
2015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条例》执法检查,重在检查各地各部门对《条例》的宣传及贯彻实施。根据方案,此次执法检查重在对2016年《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性更高,操作性更强。今年的执法检查主要采取“1+5”方式,省级执法检查83个贫困县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央、省委脱贫攻坚这个中心任务,牢牢抓住广大贫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注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注意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共同依法推进脱贫攻坚;注意把握好时间点和工作节奏,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组各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做好准备;转变工作作风,务实深入基层;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做好执法检查,为全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新初、刘道平,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副省长王铭晖,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贯彻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情况,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执法检查宣传报道有关工作。(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杜雨洲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