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保险综述

11.03.2014  07:57

      (一)农村小额保险是一种面向农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目前主要以人身保险为主。它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工具。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印度、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农村地区,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简易人身保险方案的小额人身保险制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生命力,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扶贫工具,可视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有效延伸和补充。

      (二)2008年6月,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印发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确定中国人寿为全国首个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公司。随即,中国人寿在山西、青海、甘肃、黑龙江、河南、四川、湖北、江西、广西等9省区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三)同时,中国保监会还确定太平洋、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三家保险公司也作为首批试点公司。太平洋寿险在4省市进行小额保险试点,推出“小额宝”系列产品;泰康人寿选择四川、江西、湖北、河南、黑龙江、广西和山西7省区的19个县作为小额保险试点区域,推出小额保险专用创新产品“泰康无忧卡”;  新华保险在河南等省推出与银行存款关联的意外险产品“喜来保”、为小额贷款的借款人量身设计的“借贷保”和关注农村育龄妇女的“母婴保”。

    (四)2009年4月,保监会又增加了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10个省区市作为试点区域。当年,中国人寿与山西省祁县东观镇东炮村签订了首张农村小额保险,创新运用“全村统保”模式,为小额保险试点推广打开了突破口。截至2010年底,共有19个省、区推广小额保险业务,累计承保超过2500万人次,提供保障金额3446亿元,为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和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2010年开始,在“小额保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国人寿对“扶贫小额保险”项目开展研究,在贫困地区互助资金试点村进行多次调研,认为小额保险对象与扶贫对象都是低收入人群,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地区推行小额保险,有利于保障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贫困农户的利益。

      (六)2011年5月21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人寿和四川省旺苍县合作开展的“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项目在四川省旺苍县张华镇大地村、龙凤乡锦旗村启动。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向首批两个试点村授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苏恒轩与大地村村民代表黄发先签订了全国第一张“扶贫小额保险”保单。

      (七)在这一试点之前,张华镇大地村、龙凤乡锦旗村已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这次试点的特点是将小额保险与贫困村互助资金的使用相结合。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将贫困村互助社作为第一受益人,当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残疾时,保险公司代替贷款人将未偿贷款偿还给互助社。如果保险金额大于未偿贷款余额,再将剩余的部分赔偿给贷款人所指定的顺位受益人。

      (八)中国人寿开发的“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  (以下简称“扶贫小额保险”),是专门为国家扶贫项目开发的国内首款扶贫惠农小额保险产品。产品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扶贫因素,在费率和理赔方面给予了更多优惠。

      (九)扶贫小额保险每年由国家扶贫基金对公司进行保费补贴。目前共有两款产品,分别是“扶贫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身故3万元,残疾按比例给付”的保障责任,“附加小额意外受伤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产品提供“1000元以内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障责任。两款产品的保费为年40元,其中投保人个人承担20元,政府财政补贴20元。

      (十)2011年5月27日,龙凤乡锦旗村村民石清菊参加了农村小额扶贫保险。6月3日,她在自家责任田里干农活时,不慎摔倒,造成肋骨骨折。8月3日,中国人寿保险旺苍县支公司和旺苍县扶贫办在锦旗村举行首例“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理赔兑现会,首例受益人石清菊现场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额1000元。 

      (十一)书记留言:今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任务又下到了村民头上,不过它是商业险种,由于我们村是扶贫村,大部分不愿意买,村干部说必须买,不买可以你找村里办事那就免谈,请领导过问一下,合法自愿嘛!旺苍县的庞清兰表示:扶贫小额保险,作为一项与政府合作的保险产品,政府的支持力度对业务的推广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现在工作持续推进,但是也面临着不少问题,特别是推动成本的增高。

      (十二)2012年7月,保监会通过《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服务人群由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十三)2013年,旺苍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已经推广到了全县86个互助社,以及352个行政村,参保人数达20.60万人,覆盖率达到59.78%,其经验和做法得到社会的认可。四川省政府以《抢抓机遇,勇于探索,开创金融扶贫新路子》为题向全省推广试点作法。中央电视台先后两次深入旺苍报道工作进展。哈佛大学将“扶贫小额保险的旺苍实践”列为“解决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保险保障”的典型案例。2014年1月中旬,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副教授一行来旺苍张华镇大地村、松浪村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入户调查,表示将把该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作为典型教学案例,深入探索、研究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机制障碍以及瓶颈问题,积极推广旺苍先进经验,为今后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十四)从旺苍试点看,扶贫小额保险在三个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小额保险对于互助社的资金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还款率。同时,由于互助社的社员必须投保小额保险,因而也促进了小额保险的普及。这样就实现了小额保险与小额贷款之间的互利互惠。

      其次,3万元的意外死亡保障给村民建立了“心理安全网”,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可以及时获得赔付,暂缓或者防止因意外事故返贫。

      第三,商业小额保险的购买促进村民转变观念,从“出事找政府”到“出事找保险”。村民建立了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保险赔付也有利于地方政府维护稳定,减轻民政负担。

      (十五)从旺苍试点看,扶贫小额保险也体现出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小额保险的需求问题。目前,借款人团体意外险在当地农村人口中的覆盖率已经达到60%,考虑到其他因素实际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5%—90%,单一险种保费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很小。

      其次,小额保险的效率问题。2013年,小额扶贫保险的赔付率为51%,这超过了公司的综合赔付率45%的警戒线,赔付率太高,只能实现“微利”。

      第三,小额保险的效果问题。对于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处于比较粗放、甚至差强人意阶段,很难定量地回答扶贫保险与互助社的发展以及与农民脱贫之间的具体关系,使得试点经验的推广缺乏数据支持和说服力。

      (十六)2013年10月,重庆市忠县扶贫办和中国人寿忠县支公司联合启动了扶贫小额保险业务,该业务投保金分为30元、40元、50元三档,当发生事故死亡时,赔付金对应为3万元、4万元、5万元,而在每档投保金中,县扶贫办均补助20元。年底,全县已有2.02万个农村贫困户参保。

      注:本文根据《姚奕:小额扶贫保险的关键是平衡协调三对关系》等网络资料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