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降杯具"案判决生效 124户商家只有十多家交了补偿金

28.10.2014  08:36

 

陈涛必须时时戴着帽子保暖,天气变化极易引起头疼。

 

陈涛当时头部受伤严重,右半边肢体失去控制能力。

 

事发大楼锦阳商厦。

  昨日上午,陈涛接到了一个好消息,判决于上周五(24日)正式生效,已有10多名商家把补偿金交到了法院,明日(29日)就能收到首批一万余元的补偿金,这意味着,作为高空抛物的受害者,3年的维权路已经露出了一丝曙光。但是,陈涛很担心,剩下的100余名商家是否会履行判决,补偿金最终能拿到多少?

  2011年,当他骑着电动车经过位于锦江区提督街的成都锦阳大厦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杯子砸成了重伤,自此,他决定在大楼的200多家单位中艰难寻找丢杯子的人,3年里走遍了数十家工商部门,将确定的144家被告推上了被告席。最终,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判决124户商家各补偿1230元。

   天降杯具/

  杯子击头致重伤起诉“10楼以上”商户

  2011年,24岁的陈涛搭着女朋友经过青羊区锦阳商厦时,被一只马克杯砸中头部,顿时失去了意识。经历6小时的开颅手术,最终陈涛被告知右半身可能永久性瘫痪,即便出院后,癫痫会不时发作,身边随时需要有人照顾。经过司法鉴定,陈涛落下了10级伤残,家里欠下了几十万的外债,弟弟因此辍学,打工还债。女友一周7天满负荷工作,没有买一件新衣服、一件化妆品,婚事也一拖再拖。

  事发后第二天,陈涛的女友和家人就找到了锦阳商厦的物管协商赔偿一事,可证据在哪?大楼一共26层,200多家单位。根据陈涛的伤情和杯子损坏程度,家人从10楼往上一家一家找。寻找几天仍一无所获。所以,陈涛决定向法院起诉。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为此,陈涛专门聘请了律师,并向法院起诉所有可能的商户。

   艰难维权/

  奔走3年寻找被告124家平摊15万赔偿金

  这“可能的商户”,让陈涛拖着病体足足找了3年。这些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分布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武侯区、锦江区等各级工商部门。为了确定一家公司的信息,往往要联系几个工商部门进行确认,陈涛和律师坐着公交车把成都跑了个遍。

  从最开始的29家到最终认定的144家。如此庞大的被告数量,在国内也属罕见,除了事发当时锦阳商厦的商家,还包括附近一栋大楼的业主。送达传票,也是一项大工程。为此,法院成立了3个送达小组。终于,2014年4月28日,这场持续了3年的案件在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面对庭审中针锋相对的辩论,陈涛始终坐着,低着头,一口水没喝。众多商家认为,明明不是肇事者,却要为此埋单,纯属“躺枪”。而律师王黎明认为,这是一种基于救济的补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下,将板子打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身上,主要是出于对受害人进行救济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

  6月18日,法院判决,124户商家共同分担陈涛的各项损失15万余元,每家承担1230元。

   其余100多户商家的补偿金

  “还需要等吗?真的就那么难吗?

  这些天,陈涛的头疼又犯了,只要遇到风吹,以前作头部手术的伤口就隐隐作痛,这给陈涛的心理又抹上了一层阴影,因为3年过去了,所有的病痛都恢复得很好,他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了3年前挥之不去的梦魇,可是没有。而让他寝食难安的,无疑是自己的补偿金何时能够拿到。

  昨日上午,律师王黎明告诉了他一个喜忧参半的消息:法官告诉他,经历了75天的公告期后,判决已于10月24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已有10多名商家主动将补偿金交到了法院,大约有一万元,但还有100多家尚未交付。这个结果早在陈涛意料之中,“重庆那案子20多户人都没赔偿完,更别提我这个案子有100多名被告了,史无前例的困难!

  他说,陪伴多年的女友可能要离开成都,返回南充生活。他不愿经受爱人的离去,加之家人的催促,他已经开始认真地考虑和女友一同返回南充,“该和她爸妈好好坐下来谈谈将来了。”眼下正是生效后的最后期限,“到时不交的就是真的不交的,强制执行时也不会站不住脚。”陈涛能做的只有继续等待。昨日上午,几乎在微信上不说话的他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句话:“还需要等吗?真的就那么难吗?

   申请强制执行拒不缴纳得不偿失

  陈涛的律师王黎明说,按照法律规定,宣判令正式生效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而为了给商家留下充足的时间,陈涛和王黎明商量决定,待生效后一两个月的时间,再去申请强制执行。

  王黎明说,补偿金分摊到每家有1000多元,对于大多数商家来说负担并不困难,而如果在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银行可冻结其财产,商家的信誉度也会降低,影响正常的资金借贷,“为了1000多元的补偿金,影响正常经营,对于商家来说肯定是得不偿失的”。

   没补偿的说“不是自己丢的绝不赔

  在为数不多的被告当中,23楼的四川星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10多名交了补偿金的商家之一,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不是我们的过错,但还是得讲究人道主义嘛。

  但大部分商家对于判决结果仍未打开“心结”。24楼的成都市讯辉科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前几天物管来通知了,但他们不会交。“主要是没这个理儿,明明不是我们丢的茶杯,为什么要我们赔呢?”他解释说,当天是星期六,这里的大部分店面都关门了,也包括他们,所以不可能是他们店面丢的杯子,“一千块不算多,只要能证明是我们丢的,一万块我们也不会说什么。

   最新进展/

  明日下午陈涛将领取首批补偿金

  昨日,记者通过受理此案的锦江法院了解到,首批补偿金将于明日下午由法院交给陈涛,这批补偿金大约有一万元。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寻找其余被告商家,争取尽快落实补偿款项。谈案说法/怎样降低高空抛物的伤害?

  判决产生法律效应以法院送达商家判决书为准,商家应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支付补偿费。“能否顺利送达十分困难。”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说,锦阳大厦属于商业写字楼,相比普通住宅,业主多,且流动性大。“开庭的时候,就有很多没到齐的,还可能有些被告在起诉的时候还在,但之后又搬走了。

  对于找不到人的情况,可以在报纸上进行公示,“一般为两个月,期满后,视为收到。”两个月后,如果被告没有在15日内支付这1230元,陈涛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查封银行账户,二是查封拆除,“可这也是在找到被执行人的前提下,人都找不到,别说执行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但作为原告方,想要了解这么多被告的信息,难度很大。”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实说,“而这也是法制上的一个不完善。

   原告起诉前可申请财产保全

  是否有办法保证判决生效后得以顺利执行?律师陈军表示,陈涛在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比如说我起诉某个人,但担心他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导致执行不了,这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把他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

  然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办理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果官司输了,就会解除,但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还是需要赔偿。

   购买高空坠物险避免“躺枪

  为规避风险,避免重大损失,多家保险公司提供了“高空坠物责任险”。家里的花盆等因意外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毁而产生的赔偿费用,都可获赔偿,而对于所在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并无法确定肇事者的情况,分摊的费用也可获得赔偿。

  物业公司可购买公众责任险,在由于疏忽和过失行为造成损失是,可以将经济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什么叫公众责任险?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公众责任险涉及很多行业和领域,物业和商业楼宇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主要是指业主和访客,在小区或大楼里因为管理不当和治理上不到位而造成的人身和财物损失。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吴冰清实习生杨尚智

  原标题: 124户商家 只有十多家交了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