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 建立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

29.05.2014  10:33
  今年我省将选择部分省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这是记者从5月28日召开的全省环保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12年,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确定了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土壤质量作为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一级指标,下设二级和三级指标,并在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巴中和马尔康等6个区域进行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测试。在区域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基础上,今年省环保厅将选择部分省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待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逐步完善后,将在全省铺开。

  今年,我省将实施一批环保科研重大专项。灰霾防控研究专项将向全省重点地区拓展,重点推动川南城市群、攀西地区、川东北城市群三个片区的灰霾防控研究,提出防控对策,逐步形成全省灰霾污染防控预警预报平台。开展水环境承载力科研攻关,争取用3年时间摸清我省水环境容量,并重点开展成都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水环境承载力研究,科学指导我省产业发展与布局。

  副省长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刘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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