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将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

28.05.2014  23:41

待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逐步完善后将在全省铺开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宇男) 记者从5月28日召开的全省环保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四川将选择部分省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四川将建立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创造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2012年,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确定了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土壤质量作为区域环境质量评价一级指标,下设二级和三级指标,并在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巴中和马尔康等6个区域进行了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测试。测试评价分值与实际感官基本吻合,较直观体现了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揭示了测试地区环境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区域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基础上,今年省环保厅将选择部分省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待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逐步完善后,将在全省铺开。对参与试点的地区,在确保环境质量不下降的情况下,省环保厅将给予一定激励。

以科技创新支撑环保重点工作,今年我省将实施一批环保科研重大专项。灰霾防控研究专项将向全省重点地区拓展,重点推动川南城市群、攀西地区、川东北城市群三个片区的灰霾防控研究,提出防控对策,逐步形成全省灰霾污染防控预警预报平台。今年将开展水环境承载力科研攻关,争取用3年时间摸清我省水环境容量,并重点开展成都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水环境承载力研究,科学指导我省产业发展与布局。今年将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科学研究。

由于地方特色产业或特有污染物造成环境问题,一些地方在严格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环境质量仍不达标,说明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还不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省环保厅将依法制定四川的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会议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重点支持环保重大示范工程和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严格环境标准执行,通过技术和标准带动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完善促进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制定具体细化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的用地用电、人才科研、调查统计、市场规范等政策优惠措施。各地要加大财税支持,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环保科技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落实、完善现有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要研究设立发展先进环保技术、环保工程示范推广的专项资金。

副省长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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