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禁止学术作假、招生徇私、索要礼金等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禁行“红线”,这也是我国首次对高校教师提出全面性的师德要求。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禁止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禁止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禁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禁止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高校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该意见还指出,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新华社)
我国首次划出高校师德七条“红线” -
成都10:02 11.10.2014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