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专门划出高校师德七条“红线”

11.10.2014  11:39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刘奕湛、施雨岑)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禁行“红线”,这也是我国首次对高校教师提出全面性的师德要求。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禁止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禁止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禁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禁止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高校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该意见还指出,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此前,教育部曾多次就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发布规章。例如,今年初正式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其中规定,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行为均属违反师德。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这次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意见的出台,完善了师德建设体系,标志着对大中小学教师都有了师德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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