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试点外资企业结汇自主权

07.08.2014  12:40
核心提示:文件显示有三个亮点:意愿结汇、外资PE投资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这将有利于成都高新区等试点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资本金验资到位后即选择全部结汇,享受人民币升值收益,同时“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以及外资投资中国股权项目带来极大便利”。       记者8月6日从成都高新区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成都高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自2014年8月4日起,凡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点和结汇金额,并且可将资本金结汇后用于股权投资。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允许成都高新区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       “这对市场有利好意义”,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律师刘雪瑶分析,文件显示有三个亮点:意愿结汇、外资PE投资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这将有利于成都高新区等试点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资本金验资到位后即选择全部结汇,享受人民币升值收益,同时“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以及外资投资中国股权项目带来极大便利”。       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高新区获准开展试点,将进一步增强成都高新区对外资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据了解,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成都高新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719户,注册资本179.88亿元,户均注册资本超过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