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特大传销案开审 涉案金额超千万 被告达22人

24.09.2014  11:51

  今(23)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喻生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被告人数多达22人,辩护律师也多达14名。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喻生辉等22人陆续来到成都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他们以投资、做生意等虚假事实将其亲属、朋友骗至成都市,通过各种方式引诱其亲属、朋友加入该传销组织并要求以缴纳认购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该传销组织在成都市10来个小区内租用170余套房屋,用于传销参与人员的居住、宣传等活动,并在成都市区为达到老总级别的人员租房,涉传销人员达600余人,层级达20层以上,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该传销组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费用区分层级以及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以上述模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从事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非法传销活动。”据公诉机关指控,该传销组织的管理体系中,总负责人是喻生辉,下设成都地区负责人宋文华,并将传销参与人员分为三组。每一组由5-6个大家庭组成,设置组长、教育总监、自律总监、申购总监各1名。每个大家庭又由5-6个小家庭组成,设置有对应管理职务。每个小家庭由5-6套出租屋组成,每个出租屋内居住3-7人,并由一名“家长”负责日常管理,以大聚居、小散居的方式居住在成都,管理分工实行层层管理、层层复制、逐级上报制度。

  “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最低级为业务员,往上依次为组长、主任,第二级别为经理,最高级别为老总,以此类推组成‘金字塔’型传销团队体系,根据团队体系的总申购份额的不同依次晋级。”检方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均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组织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官同时也提醒公众,传销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传销组织成员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瓜分,大家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利益所蒙蔽,否则失去的不止是金钱、亲情,还有自由。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