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特大传销案今日开审 牵涉传销人员600余人 涉案金额超千万

24.09.2014  04:15

  四川在线消息(新法宣 记者 颜雪 实习生 王映雪)今(23)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喻生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庭上,涉及被告人数22人,辩护律师多达14名。法庭将择期宣判。

  今年3月,成都警方破获这起传销大案,该传销组织在成都10多个小区内租用170余套房屋,用于传销参与人员的居住、宣传等活动,并在成都市区为达到老总级别的人员租房,涉传销人员达600余人,层级达20层以上,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喻生辉等22人陆续来到成都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一次性投资69800元,再发展3个’下线’,以此类推,一年以后就能拿到1040万元人民币。”以此为诱饵,传销团伙诱骗湖南、湖北、广西、江西、广东等外地人员来成都,通过各种方式引诱其亲属、朋友加入该传销组织并要求以缴纳认购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传销组织的管理体系中,总负责人是喻生辉,下设成都地区负责人宋文华,并将传销参与人员分为三组。每一组由5-6个大家庭组成,设置组长、教育总监、自律总监、经晨总监、申购总监各1名。每个大家庭又由5-6个小家庭组成,设置有对应管理职务。每个小家庭由5-6套出租屋组成,每个出租屋内居住3-7人,并由一名“家长”负责日常管理,以大聚居、小散居的方式居住在成都,管理分工实行层层管理、层层复制、逐级上报制度。

  “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最低级为业务员,往上依次为组长、主任,第二级别为经理,最高级别为老总,以此类推组成“金字塔”型传销团队体系,根据团队体系的总申购份额的不同依次晋级。”检方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均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组织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官同时也提醒公众,传销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传销组织成员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瓜分,法官建议大家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利益所蒙蔽,否则失去的不止是金钱、亲情,还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