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烟花条例”一审后未表决 绕城内拟全面禁放

26.06.2014  21:37

        四川在线讯(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见习记者 李天琪) 26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在当天下午的闭幕会议上,修订草案并未提交表决。相关负责人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订草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将在下一次会议上对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修订草案第五条(区域管理)拟规定,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管理。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中心城区,除殡仪馆、公墓等祭扫场所区域内可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行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在2008年通过后施行至今,其第五条规定,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制度。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