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规:室外开敞空间 小于2千平方米的别叫广场

20.10.2015  10:53

  日前,成都市民政局联合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2015-2020》(下称《总体规划》),“希望加强地名管理的“顶层设计”,有效保护和传承成都市丰富的地名文化遗产,为地名命名、地名文化保护等提供前瞻性的控制和引导解决地名命名的现存问题,规范和指导本市地名管理。”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总体规划》进行解读。据了解,《总体规划》体现的一大特色就是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特别强调“保护和弘扬历史地名文化”,鼓励在取名时增强地名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包括在天府新区直管区内道路取名时,就使用了四川和省内市州的古称,体现四川的历史文化底蕴。

  目前成都市民政局将在官网挂出《总体规划》的草案版本,希望征求市民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前往留言。

  中心城区

  分16个地名区块取名

  根据成都市地名空间分布规律,结合未来城市空间发展导向和行政区划特征,《总体规划》要求形成“1+1+14”体系的全市地名规划空间框架,第一个1是指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二个1是指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14是指14个郊区(市)县,具体包括都江堰、彭州、新都、郫县、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邛崃、金堂、温江、新津、双流和龙泉驿。

  《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高速公路、主干道、次干道或铁路、河流等人工、自然边界为依据划分界限,根据文化、产业、居住、环境等四项基本城市功能,一一划分成老城区块、牛市口——东站区块、玉林——九眼桥块、双楠——红牌楼区块等16个地名区块,每个区块都有自己独特的命名指引导则,取名时要根据区块内特有的词源进行。

  以老城区为例,在小规模的旧城改造中、更新中,若有少量零散地名要素需要命名,《总体规划》就建议可以根据指引中的词源素材进行派生利用、植入相应的名。如体现自然地理的词源素材锦江、饮马河,体现城市功能的永陵博物馆、人民公园。

  中心城区道路

  原则上取名不超7个字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千百条,但不是每一条都可以称之为路。《总体规划》指出,现在“街、巷”通名不断消失,“大道、路”通名却存在过度使用的问题,因此它拟定了一个基本原则: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通名,应以“路、街、巷”三类为主,“大道”、“大街”为辅,对支路及以下级别路网,有效保护及鼓励使用“巷、里”,同时对上述现象进行有效遏制。

  那么,哪种道路应使用大道、大街,哪种道路使用巷、里?《总体规划》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在60m及其以上的快速路、主干路,原则上通名宜使用“大道”、“大街”;60m以下、16m以上的主干路、次干道,原则上通名可使用“”、“”两类;16m以下的支路,原则上通名使用巷、里。取名时还需尽量简练,总体字数上要求应以3~5个字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字。

  建筑物专名

  不宜使用外国地名

  对于建筑物取名,《总体规划》也有特别规定,要求建筑物通名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高度和绿地等。以城市内随处可见的“广场”为例,今后取名将更为严格:其高层建筑要具有室外开敞空间,室外地面应有面积不小于2千平方米的集中室外开敞空间向公众开放。“中心”则要求用地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则应在4万平方米以上。

  不是每一栋楼都可以取名为“大厦”,例如具有办公、商业、住宅等功能的建筑,层数在7层以上或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只能叫“大楼”,“大厦”的高度一般应在50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物、构筑物专名,不宜使用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词语。而且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同音,例如不得在已有同类地名前增加“”、“”、“成都”之类的词。

  很多开发商热衷于用门、世家、庄园、世界来取名字,《总体规划》认为这类名字“易产生歧义”。同时,类似于某某花园广场、某某花园城等不得重叠使用。如果要取名为花园、园、苑(包括派生出来的雅园、雅苑、家园、佳苑、名苑等)的住宅区,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绿地率一般不得低于30%。“山庄”则需要依山或坡地而建且环境幽雅,绿地率一般不低于45%。

  哪些建筑物取名时,应办理名称备案手续?《总体规划》要求,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大型建筑物,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楼层在7层(含)或高度在24米(含)以上。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道路

  南北向和东西向各不相同

  沈阳路东段、武汉路西段,天府大道南一段、益州大道南二段……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有不少以全国省会城市或是省内市州古称来命名的地名。为什么要这样取名?它们取名的标准是什么?《总体规划》也进行了首次披露。

  “这个区域内取名,我们主要突出‘地域特色、彰显历史文化、体现开放包容’为原则。”《总体规划》要求,直管区内道路命名以南北向和东西向进行区分,南北向骨干道路专名除天府大道外,使用四川在北宋时期的别称利州、益州、梓州、夔州等名称命名。其他南北向主要道路使用省内市州的古称,如通州、汉州、蜀州等名称,体现四川的历史文化底蕴。

  东西向骨干道路,则以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名称命名。备选名称包括广州、南京、济南、杭州、郑州、石家庄、沈阳、武汉等省会城市,深圳、青岛、大连、宁波、厦门等副省级城市。对于街坊区间道路,《总体规划》则建议挖掘当地村名、老地名和历史文化古迹、遗迹,尽可能采用原老地名进行命名,例如古龙巷、云崖巷、孔雀里等。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