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除或改动电马儿限速装置 最高处罚100元

27.06.2014  12:28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通过人大表决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媛莉)26日下午,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41票赞成,0票反对和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

  经过三次审议修改,《条例(表决稿)》确定取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中颇受关注的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明确限速要求,对非机动车实施限速,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成都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这并不意味着放由电马儿敞跑,“根据道法,电马儿限速15公里的要求依然存在。”此外,《条例(表决稿)》明确禁止改装电马儿的行为,禁止“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违者可处30到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