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改委:景区票价上调频率不低于3年

04.08.2014  20:3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沈婷婷) 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低于3年,并且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今日,成都市发改委召集成都市旅游行业协会以及成都主要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客运站等旅游相关单位召开“成都市旅游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会”,宣布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三年,开展成都市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调查。

调价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景区调整门票的幅度和时间有政府的刚性规定,提价期限为三年一次,并且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和之前一个月提高价格。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低于3年。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要严格控制价格上涨。”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景区门票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以上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此外,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

60岁以上老人 景区门票减半

另外,在门票价格减免方面,60岁以上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纪念馆、道观寺庙、文博单位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纪念馆、道观寺庙,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十一、春节黄金周期间实行半价优待,其余时间实行免费。而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及以下或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7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及以下青少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此外,对于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免票。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博物馆、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本身为宗教活动场所或内设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游览参观点,对持有与其同一宗教有效证件等人士免收门票。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防止景点的恶劣竞争,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的优惠率不得超过20%,对超过最高优惠率销售的,建设、旅游等部门要降低其游览参观点等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新核定其门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