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伙见义勇为”续:或促使修订”相关条例

23.04.2014  16:19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2日讯(记者 张异同)近日,四川新闻网连续报道了小伙子张红阻止盗窃身受重伤,但因见义勇为行为一时难以认定,一家人不得不面临巨额医疗费一事,引起了各方关注。

  今(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张红的见义勇为申报、认定依然困难重重。但张红所代表的“疑似见义勇为”群体所面临种种现实问题,已引起了成都市政法委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内即将修订的《成都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疑似见义勇为”认定、保护相关问题或将被采纳。

  帮“熟人” 影响“见义勇为”认定

  4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了武侯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认定张红属于见义勇为之前,他们无法出面与医院洽谈医疗费暂免。“据武侯公安的调查,张红‘舍身’拖住的电瓶车是熟人的。”该负责人称,根据警方走访调查,张红事发时保护的财产(电瓶车)是一名熟人的。而这一点,会影响到对其“见义勇为”行为的最终认定。

  张红见义勇为是否帮助的是熟人呢?对此,张红的工友并不认同,“张红才来这里打工2个多月,能有多熟?都是在一个地方打工,见过几面,谈不上熟。

  四川新闻网记者查阅“见义勇为”相关规定时看到:只要是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的行为都属于见义勇为。如此一来,张红即便是帮助“熟人”,又怎么影响到对其行为的认定呢?

  对此,武侯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在认定见义勇为行为时,会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比如保护熟人或亲戚的人身财产时,有人会奋不顾身。但看到陌生人遭遇危险时,这个人可能会退缩。

  该负责人介绍,是否是帮助“熟人”,只是影响其行为认定的一个原因。案件未侦破、张红未苏醒无证词,才是影响其行为认定的关键因素。

  因为张红“见义勇为”仍无法认定,他所面临的巨额医疗费难题依然存在。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川大华西医院了解到,该院至今未接到有关部门提出的“暂缓收取医疗费”的请求和建议。

  调查:张红并非个例 此前类似认定用时1年多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对见义勇为的认定,主要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对于张红这种“疑似见义勇为者”权益如何保障,该《条例》并未说明。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等综治办,据了解,对于张红这样的情况,上述部门均表示“只能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才能进行认定、奖励等。

  “张红本人昏迷不醒录不了口供、主要嫌疑人没落网、没有影像证据,这种情况太少见了。”武侯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不过四川新闻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张红这种“疑似见义勇为者”并非个例,就在去年,武侯区一位教师就因为见义勇为受伤,当时被送进了急诊室救治。同样因为证据搜集不齐,有关部门用了1年多时间,才对其行为作出了认定。

  但与张红不同的是,这位教师有医疗保险,还有单位出面垫付医疗费,并不存在面临巨额医疗费的困境。

  成都“见义勇为”相关条例或将修订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就张红所代表的“疑似见义勇为群体”,采访了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该基金会秘书长冯艳玲称,四川新闻网对张红的报道,引起了市政法委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今日,成都市有关部门已就张红事件召开紧急会议,协商解决张红“见义勇为认定难”的问题。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对具体行为作出认定以前,张红这类“疑似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冯艳玲:根据目前成都市适用的《条例》,还没有对这类情况作出明文规定。

  四川新闻网记者:张红的遭遇能否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比如立法建议或现行法律修订?

  冯艳玲:这点提得很好!成都市将在年内修订《成都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在此之前,我们将向上面反映这个问题。

  四川新闻网记者:目前成都市对见义勇为是否有认定时限?

  冯艳玲:没有,因为见义勇为认定需要确切的证据支撑,而证据收集时间不能确定,有时候涉及公检法,我们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限。

  今日下午5点30左右,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经成都市政法委相关部门会议讨论:因目前张红“见义勇为”行为证据支撑不够、认定过于困难,武侯区综治办已将申报材料移交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转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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