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官网公布食安事故应急预案 迟报瞒报将被追责
10.09.2014 13:08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9月9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个等级,并明确了不同等级的应急处置措施,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核定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预案》还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属地区(市)县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属地区(市)县食安办、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疾病控制中心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记者 李丹 蒋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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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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