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出举措治理“两乱”车内抛物将被罚款

29.12.2015  21:50

   中新四川网12月29日电 (吴平华)29日,记者从成都交管局获悉,街头乱扔、车内乱抛的行为将被请入“快速处罚通道”。从2016年1月1日起,市民向市城管委官方微信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成都城市管理)举报“两乱”的图片和视频,经城管执法部门对举报信息进行初审后,对涉嫌道路交通违法的将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的车辆驾驶人将会收到交管部门寄送的罚单。
  29日,成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关于治理“车辆乱抛、行人乱扔”违法行为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化对驾驶机动车向道路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和行人随地乱吐乱丢的违法行为的治理。
  城市美丽,离不开每个市民的实际行动。但是,城管执法人手不足,乱扔垃圾又都是一瞬间的行为,特别是车辆乱抛,不容易抓现行,执法难度更大。“两乱”治理中,广大市民踊跃举报为克服“车辆乱抛”执法“取证难”提供了便利。市民举报的照片、视频可以作为执法线索。通告明确市民举报的“车辆乱抛”违法行为,经城管执法部门初审后将转化为执法证据作为违法线索移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后,将以直接向驾驶人寄送罚单的方式进行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依据市民举报的照片、视频在媒体上曝光违规司机车牌号并据此做出处罚是否侵犯了公民隐私权?相关法律专家表示,《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9条,行人乱扔行为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十五项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处100元罚款。这些都是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依据。车辆乱抛垃圾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公安交管在媒体上曝光违规司机车牌号不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