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拍“车窗抛物” 可作交警执法线索

30.12.2015  12:03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谢燃岸)元旦起,成都市民拍“两乱”也可以作为查处线索了,千万别再有“反正现在没整治,丢丢无所谓”的侥幸心理。

12月29日,成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治理“车辆乱抛、行人乱扔”违法行为的通告》,即日起对驾驶机动车向道路抛洒物品和行人随地乱吐乱丢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通告明确,市民举报的“车辆乱抛”违法行为,经城管执法部门初审后将作为违法线索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后进行处罚。

市民可向成都市城管委官方微信举报平台举报。“视频和照片都可以,要能看到违法行为的过程。”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据了解,自今年开展“车辆乱抛、行人乱扔”整治行动以来,成都共实施行政处罚60余起,教育劝导280余人次。对行人乱扔行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抛洒物品的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