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成都全城严查“电马儿”突出违法行为
日前,《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今年6月将进行第2次审议。根据《草案》,我市拟将限制电动车的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同时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核发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昨日,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首次公布去年我市发生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情况,民警对涉及事故的电动车类型、原因、典型案例等进行详细解读。据统计,去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9789件,其中立案事故742件、死亡199人、受伤734人,与2012年的9302件相比,事故件数上升5.2%。与2011年的9075件,其中立案事故681件、死亡184人、受伤692人相比,事故件数、立案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7.9%、8.9%、8.2%、6.1%。
事故车辆:
80%以上都是超标车
从目前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其中80%以上都是超标车。所谓“超标”,主要表现在车速超标和自重超标两方面。根据1999年我国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应该低于20公里/小时,自重小于40公斤。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电动车并不符合这一标准,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甚至可以达到60公里。
超标车的危害:车辆体积大、自重超重,车轮接触地面的面积小,稳定性差,再加上车速快,制动性能降低,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5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身的违法行为引发。而其中,尤以以下5类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
A闯红灯
去年,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涉及电动自行车立案事故总数的5.5%。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抱着“机动车不敢撞我”的想法,不按信号灯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相较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处于弱势,在“闯红灯”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伤害。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很容易受伤甚至死亡,同时也严重威胁到其他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如果是由于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行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需在事故认定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B逆行
去年,因电动自行车逆行而引发的事故占总立案事故的11.7%。
危害: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方便,选择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稍有不慎就会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C侵走机动车道
去年,因这种违法行为发生的立案事故占总数的2.8%。
危害: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速度快,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既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影响交通秩序,又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的安全。
D违法载人
危害:电动自行车载人后,自身重量增加,造成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延长了制动距离,极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