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个严禁保廉洁“五一”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8.04.2014  10:26

  4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纪委获悉,日前该市纪委发出通知,对党员、干部在“五一”期间提出“五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当天,成都市纪委还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五个严禁”包括:严禁用公款请客、送节礼或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和各种名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储值卡、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目前成都已开展廉政短信层层提醒,即利用成都市党政内网短信平台,在转发省纪委廉政短信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制作市纪委“五一”廉政短信,逐级转发至党员、干部,提醒党员、干部绷紧正风肃纪这根弦。节日期间成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方面的问题,将通报曝光。

  成都还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曾惠上班时间打麻将,武侯区纪委给予曾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邛崃市羊安镇综治办副主任谢海勇违规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邛崃市羊安镇党委给予谢海勇党内警告处分;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平乐中队中队长游春晖滥用职权,随意降低处罚标准,收受当事人现金800元,邛崃市公安局给予游春晖行政撤职处分,责令其退回违纪所得的钱财。(记者 陈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