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28.01.2020  02:21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目前,我省多地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县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进一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决定在全县开展社区院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中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基层单位开展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原则上取消大型公共活动

  各乡镇(街道)原则上应取消春节期间包括庙会、文艺演出等在内的大型活动,各文化旅游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营业或暂时关闭,避免人群聚集。活动举办方和景区管理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群众安抚工作,倡议群众“识大体、顾大局”,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二、采取有效措施掌握湖北、重庆来渠人员情况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社区网格、基层单位等要组织力量,通过主动搜索、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群众反映等有效方式掌握辖区内近期从湖北、重庆来渠人员数量和基本情况,记录其居住地点及联系方式,了解其在外地期间活动情况,劝导其不要外出、不参加聚会等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开展社区、公共场所和基层单位体温监测

  各乡镇(街道)社区院落、商场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中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应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社区院落物业、公共场所业主、农贸市场管理方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物资,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和工作人员防护。

   四、做好社区、公共场所和基层单位清洁与消毒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区院落、商场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中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应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淸理垃圾。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洗手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对公共物品和人员接触频繁的重点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五、抓实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在社区院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中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以醒目的、公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同时应做好正面舆论引导,避免引起恐慌。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高度重视社区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落地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社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渠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