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地税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再结硕果

26.12.2017  03:01

  12月21日,广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安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确立第三批市级法治示范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单位的通知》(广市法组办〔2017〕39号)文件,广安市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邻水县地税局、广安市地税局第三直属分局经检查验收被评为第三批市级法治示范单位,广安区地税局经复查确认保留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近年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蜀兴川和全市依法治市战略,结合“双创”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各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系统内2个单位被评为“四川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3个单位被评为“四川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全市4个“法律七进之法律进机关示范单位”中该局占2个。

  一是以法治思维统揽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从思想认识方面入手,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在每次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前均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半小时以上,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各单位采取在岗自学、脱产培训、网校培训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模拟听证、旁听行政诉讼、局长学法讲坛、编印《行政复议案例集》等活动。全系统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11人,评选税收执法标兵10名。市局聘请律师顾问团成员3名,各县市区局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全省地税系统首批45名公职律师中广安占3名,1名地税职工选入广安市“七五”普法讲师团。

  二是以法治遵从营造创建氛围。将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对外加强税法普法基础建设和宣传教育。加强税法宣传基地建设,在全市建立税收法治小区7个、青少年税法宣传基地18个、纳税人学堂11个。各单位利用参加当地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机会,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在每年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均组织开展税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以及税企QQ群、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加强税法日常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是以规范执法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税收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法制工作手册、风险防控手册、稽查工作手册等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案件审理、核定定税等行政执法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调整公布82项行政权力、3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维权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均组织开展税收重点执法督察和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税收执法问题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倒逼税收执法人员恪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成立广安市公安局驻市地税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建立税警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清缴欠税、阻止出国(境)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