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王一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省财政决算
1.公共财政收支决算
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78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同口径增长14.6%;加上中央补助3305.4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698.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等347.05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7134.69亿元。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6220.91亿元,完成预算的90.8%,增长14.1%;加上上缴中央支出12.45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268.24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6501.6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41.78亿元,同口径增长12.2%;教育支出1036.41亿元,同口径增长11.3%;科学技术支出69.51亿元,增长17%;文体传媒支出142.4亿元,增长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51亿元,增长22.5%;医疗卫生支出487.2亿元,增长14.8%。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省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9%的增幅,其他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资金633.09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612.3亿元;累计净结余20.79亿元(当年净结余2.92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356.6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2049.36亿元),完成预算的187.4%;加上中央补助67.3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等399.1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823.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55.77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2042.05亿元),完成预算的83.6%;加上调出资金、上缴中央支出11.7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367.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资金455.55亿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按照基金对应安排的原则,2013年用于支持教育方面24.49亿元,支持文体传媒方面3.37亿元,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2.3亿元,支持城乡社区事务方面2189.08亿元,支持农林水事务方面34.49亿元,支持交通运输方面20.23亿元,支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方面15.09亿元,支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方面0.1亿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方面46.62亿元。
(二)省级财政决算
1.公共财政收支决算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收入746.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同口径增长14%;加上中央补助3305.4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283.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251.87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587.15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841.73亿元,完成预算的79.9%,同口径增长14.6%;加上补助市县支出3260.64亿元,上缴中央支出12.45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等260.5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4375.41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资金211.74亿元。其中: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210.94亿元;累计净结余0.8亿元(当年净结余0.2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2.71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33.2亿元),完成预算的126.3%,加上中央补助67.3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等62.4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22.4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82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0.12亿元),完成预算的35%;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149.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177.4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后结余资金44.99亿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按照基金对应安排的原则,2013年用于支持文体传媒方面1.97亿元,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0.35亿元,支持城乡社区事务方面0.22亿元,支持农林水事务方面0.19亿元,支持交通运输方面7.69亿元,支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方面11.06亿元,彩票公益金等其他方面6.34亿元。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14亿元,已按规定用于应急救灾、补充省级偿债准备金等支出,并已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
2013年,省级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8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88.5%。
2013年,中央补助我省3305.42亿元,增长13.1%。其中:返还性收入234.57亿元,增长1.2%;一般性转移支付1782.07亿元,增长14.1%;专项转移支付1288.78亿元,增长14.1%。省级补助市县支出3260.64亿元,增长16.6%。其中:返还性支出178.73亿元,增长1.2%;一般性转移支付1527.08亿元,增长12.2%;专项转移支付1554.83亿元,增长23.7%。
与此同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财政报告时,就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整改。
以上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请予审查批准。
(三)全省财政工作
2013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深化管理改革,大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受住了重大自然灾害、经济增幅回落、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收入预算任务,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运行质量继续提升。2013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5.6%,提高0.1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6%,提高0.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提升。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83.3%。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全省结余资金633.09亿元,减少9.3%;省级结余资金211.74亿元,减少25.4%。
二是救灾重建保障有力。面对“4·20”芦山强烈地震、“7·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省级财政筹集救灾资金52亿元,全力保障应急救灾。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做好资金平衡,共筹集中央和省级“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资金560亿元,为灾区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民生改善扩面提质。2013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3987.6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4.1%,是2010年的1.5倍。不断完善以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促进、住房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民生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日渐成熟。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切实问题入手,狠抓提升百姓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补软、补短、补缺、补低工作。2013年,在年初已定“十项民生工程”基础上,增加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3亿元,新增实施了八项民生事项,有效缓解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四是支持发展更加有力。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及时启动“营改增”试点,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财政政策。继续保持政府投资规模,下达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超过200亿元,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1295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关键环节,有序淘汰433户企业落后产能,支持关闭424处小煤矿,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五是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启动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推进转移支付结构调整。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机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深入实施支出绩效评价,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评价项目总数达1680个。启动实施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级专项预算项目压缩40%以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省压缩一般性支出21亿元(“三公”经费6.9亿元),其中:省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5亿元(“三公”经费0.8亿元)全部安排用于支持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万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发展改革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态势整体趋缓,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区财政仍然较为困难;财政管理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支出绩效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
二、2014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一)1至6月全省及省级收支预算变动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059.2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794.2亿元,1至6月均未发生变动。
全省支出预算有三项变动:一是上年支出结余增列支出预算633.09亿元;二是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支出预算367.57亿元;三是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以上三项共计增加支出预算总量1200.6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总量由年初的5663.46亿元变动为6864.12亿元。
省级支出预算有五项变动:一是上年支出结余增列支出预算211.74亿元;二是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支出预算367.57亿元;三是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四是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113.15亿元;五是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170亿元,以上五项加减相抵,减少支出预算总量503.84亿元。省级支出预算总量由年初的1818.86亿元变动为1315.02亿元。
(二)1至6月全省及省级收支预算执行
1.全省收支预算执行情况。1至6月,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40.92亿元,完成预算的53.6%,增长8.9%,收入总量居全国第8位,西部第1位;增幅居全国第22位,西部第9位。其中:税收收入1219.19亿元,完成预算的52.5%,增长8.1%;非税收入421.73亿元,完成预算的57.3%,增长11.5%。上划中央“两税”收入435.1亿元,完成计划的45%,减少3.6%;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345.84亿元,完成计划的58.8%,增长6.7%;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2421.86亿元,完成计划的52.5%,增长6.1%。全省公共财政支出3095.82亿元,完成预算的45.1%,增长25.8%,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西部第1位;增幅居全国第3位,西部第2位。
2.省级收支预算执行情况。1至6月,省级公共财政收入396.21亿元,完成预算的49.9%,同口径增长7.2%。其中:税收收入359.17亿元,完成预算的51.5%,同口径增长7%;非税收入37.04亿元,完成预算的38.4%,同口径增长9%。省级公共财政支出489.5亿元,完成预算的37.2%,增长16.2%。
以上2014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收支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三、2014年1至6月财政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三期叠加”的不利影响,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狠抓财政增收节支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年初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3059.2亿元的目标,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支持税务部门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小补大”,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收入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53.6%,增长8.9%,高于全省GDP增幅0.4个百分点。
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2014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8亿元,下降16.7%。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下达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增幅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2.8个、17个百分点,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增幅均超过20%,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围绕“稳企业、稳产业、稳预期、稳政策”,制定出台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十条财税政策措施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主要通过筹集超过500亿元资金,扩大财政投入,加快资金拨付,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保障、转型升级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与此同时,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270亿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绩效预算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8项改革,启动推进完善事业单位财政投入机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跨年度预算平衡、全口径预算管理等4项改革,研究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等2项改革。目前,上述改革正有序推进,其中部分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以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为例,截至6月底,省级财政净下划市县收入较上年增量超过10亿元,市县地方税收收入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70.5%,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财力下移”的改革总体取向进一步彰显,基层财政实力进一步提升。
(四)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基本取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健全中央和省级投入为主、市县共同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4年,在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将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等困难群众急需急盼解决的19件民生实事作为保障重点,继续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120.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0.3%。
(五)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积极筹集重建资金,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合理调度资金,重点做好地灾防治、生态修复、产业重建资金申报和下达工作。截至6月底,中央和省级重建资金已经到位421.32亿元,占总额的75.2%,其中已下达401.2亿元,占到位资金的95.2%。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认真落实项目概算、预算、决算评审以及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员制度,严格执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和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推进落实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机制,确保重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我省经济运行呈现低位增长态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全省财政部门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实现“两个跨越”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奋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为推动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年初目标。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切实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衔接,及时掌握税源动态,细化征收措施,努力完成年初目标。二是加强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三是狠抓政策贯彻落实,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保障资金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确保稳增长系列政策发挥实效。四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督促市(州)调整完善对非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财税利益分配机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体系,调整完善新纳入试点范围扩权县(市)财政体制,支持扩权强镇改革试点,继续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等改革,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