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出台 10件地方性法规、11件省政府规章被列入制定项目
16.06.2016 20:32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共71件。其中制定类项目共21件,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代拟稿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省人社厅起草代拟稿的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省商务厅负责起草的四川省对外劳务管理办法(修订),省监察厅负责起草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调研论证项目共48件,包括省林业厅负责的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条例、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条例、省环保厅负责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的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立法后评估项目2件,包括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加快法治四川建设。立法工作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主动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不断探索以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新途径。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立法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规范政府立法程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要开展论证咨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记者 刘春华)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16.06.2016 20:32
故
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