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眉山市消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3万余元

10.03.2015  17:37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 袁洋)羊年踏至,初春乍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10)日,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记者从眉山市消委获悉,随着新《消法》实施一年以来,2014年,眉山市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受消费咨询26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73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3万余元。

据了解,在新《消法》实施之后,网络购物申诉成为2014年投诉热点,很多消费者付款后,网络商家迟迟不发货、缺货,使得七天无理由退货难以实现;保险公司以各种条款误导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完整体现,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除此之外,涉及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消费热点也是投诉热点,如鞋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服装做工或面料存在质量瑕疵;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餐饮和住宿方面,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消费者预订房间后,在入住时宾馆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房间;就餐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相关费用,如餐具费等;消费者在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与实际消费不符,多收取费用等。

现在消费者寻求权益保护中,主要存在界定难、取证难、维权难等情况。”眉山市消委会秘书长熊明亮介绍,2014年全市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到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类、房屋及建材类、日用商品类等几大领域,在这些维权领域里,难度最大的主要涉及到保险类、房屋建材类,这些领域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地方法规来界定,包括行业所面临的潜规则,使消费者在维权道路上难度增大。

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熊明亮透露,2015年眉山市消委将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建立完善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中涉及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及时交由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涉及行业共性问题的,由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另外消费者还可以拨打开通的12315热线,市民可以电话进行咨询,同时提供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常识、碰到实际情况的法律处理建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援助。 

同时,为加大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力度,今年3月15日上午9:00,眉山市消委会还将组织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等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在激情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咨询服务,并现场受理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