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花钱反证税费减免必要

27.11.2014  12:58

每到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就卷土重来。刚刚披露的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月至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完成预算74.2%。按照2014年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的预算,11月和12月全国财政支出将高达39484亿元。这意味着,为避免剩余资金上缴或来年预算削减,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可能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

年末“突击花钱”为什么总是约束不住?客观原因是财政拨付速度较慢。中央财政预算每年3月中旬才能得到人大批准,加之税收入库时间和金额不确定,拨付到地方已有时滞效应。

但这并不代表年底突击花钱就有天然合理性。历年审计查出的虚设项目、超配办公用品等痼疾证明,年底突击花钱中不乏公共财政消费化、私有化现象,公众对此早就啧有烦言。也正因为如此,每到年底,都会对突击花钱颁发一道道禁令。

今年8月底通过的新《预算法》,对年底突击花钱作了制度层面的部分约束。实施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制度后,政府部门即使想突击花钱,也将面临放大镜下的考察。但也要看到,基于年底剩余资金被习惯性地视作自有利益,加之在现行预算架构下,当年花费与来年经费核拨的数额挂钩,因此,即使有新预算法的规范,突击花钱的冲动依旧难消。

与年底“突击花钱”呈鲜明对比的是,不少地方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越到年底越是嗷嗷待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资金总是处于告急状态。除了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之外,不合理的税费过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基于完成税收指标,甚至征收“过头税”。在税收仍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自由裁量权更大的收费更是对企业发展形成制约。这种对比,是钱没有花对地方的有力证明。

政府更多地应该寻求如何做好市场的仲裁者,而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者。年末突击花钱的现象之所以年年上演,除了财政运转的客观因素,也与政府部门还没有完成彻底转身有关。突击花钱只是其纠结角色的一个具象。

突击花钱”是因为有钱花,钱太多,因此,约束年末“突击花钱”,不仅要在出口端推进预算公开、全口径预算,还需要在入口端进行优化,釜底抽薪,继续推进税费减免,加快清理不合理的附加费。这既能起到刺激经济和创新的作用,也具有调节官民财富格局的效果。其效果体现在,资金无须通过多次分配后失去使用效率甚至沉淀,在民间资金增加的情况下,财政资金被无谓消耗的空间也可被压缩。

从财税入口约束年底突击花钱,更有利于凸现财政预算不是与民争利的工具,而是公共利益增值的工具。政府部门的剩余资金少了,公众的剩余资金就多了。这是更合理的财富格局,也更有利于公共财政回归其本来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