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前四川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教育领域深化20项改革,让教育服务更公平
4月1日出台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五个方面20项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着眼发展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四川教育要形成与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系统完备、服务完善、办学多元、管理科学、开放高效的教育制度体系,让人人享有更多更公平的教育服务。
关键词
招考
◎2017年前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今年起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教育部部署,备受关注的高考改革方案将在今年出台,我省也将在秋季开学前公布新高考方案。《意见》明确2017年前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前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这意味着,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开始执行新高考方案。并且,从今年起,我省将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改革落点在何处?我省将研究探索招考相对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校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对此,《意见》提出,我省将科学设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内容,增强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程序及其办法,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学生发展水平。
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也将改革。我省将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的做法。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自主招生,在高职单招和对口招生部分专业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