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

04.11.2016  16:08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 中央财政补助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 川卫发〔2016〕95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国家第一批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国家基地协同的省级基地医院:
  为支持各地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中央财政继续对我省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予以补助,并首次对2016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进行补助。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财社〔2016〕55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6〕132号)要求,制定《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资金管理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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