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04.11.2016  03:36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卫发〔2016〕93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16〕9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提升培训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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