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建设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24.10.2013  16:35
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培训机构: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时间的通知》(川建培[2012]43号)的安排,为做好我省2013年下半年岗位培训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从事或拟从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与公路工程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在岗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

免培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职业岗位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见附件1。

(2)未按时参加复检导致证书失效的人员。

(3)持有原安装工程专业岗位证书的人员。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中等职业(高中)教育学历,在岗从事相关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4年以上。

(2)“双证制”院校对口专业在校学生,已参加工种训练考核合格或已取得建设类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科目,根据各专业、各岗位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不同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要求进行设置。

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建设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科目设置见附件2,所有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成都考区以及所属“双证制”院校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

2、除成都考区外,其余市、州(含所属“双证制”院校)考试时间为11月2日。

2013年下半年岗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报名程序

(一)符合免培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四川省建设人才服务大厅(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2楼)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考手续。报名时应携带:

1、《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附件3);

2、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原建设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二)省属及市(州)培训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驻外办(以下统称“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好本机构学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不得组织各类院校在校生参加考试。培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 各培训机构只能接受本地企业在岗人员和在本地承担工程任务的外地企业在岗人员报名考试;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连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培训机构报名。

(三)“双证制”院校要做好参加本次考试(学籍已上报)且已完成工种实训学生的报名工作。报名要求同上。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仍采用“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报名。操作人员将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放在身份证阅读器上,系统自动读取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照片等),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考生无需提供纸质或电子照片)。

各培训机构、“双证制”院校应在规定的关网时间前通过四川省岗位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同时将考生报名信息导入到Excel表,按岗位分类后打印为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9月17日前报我办。

六、报考岗位要求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只能在正考和补考中任选其一。如果考生存在补考科目,要参加补考,则报名时应选择补考;若选择了正考报名,则补考的岗位将自动作废,之前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双证制”院校学生,要严格按照《关于“双证制”院校建设类专业学生对口报考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川建培[2013]10号)文件精神,报考相应岗位。

七、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年岗位培训考试报名开网时间为7月15日—9月10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为确保考试管理系统的畅通,请各培训机构合理安排上报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八、考试方式和成绩管理

岗位培训各科目的考试,全部为闭卷,分主观题和客观题

两部分。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应填涂答题卡。所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两年有效。

九、考点设置和安排

考点设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统一规划。市(州)考点设置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在地,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省属及成都市(含“双证制”学校)的考点,由我办统一安排设置。

十、所有准考证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统一编排。各培训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本机构考生准考证。

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认真检查准考证上各项信息,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室,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室,违者按违纪处理。

十一、考试收费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考试费由培训机构从培训费中列支,不得额外收取考试费用。

附件:1.免培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职业岗位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

2. 2013年下半年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

3.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

附件1:免培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职业岗位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xls

附件2:2013年下半年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xls

附件3: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