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筑牢“四道防火墙” 护航脱贫攻坚战

26.10.2017  21:44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促进项目规范实施、资金高效安全运转,有效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发生,平昌县创新思维,多措并举,筑牢“四道”脱贫攻坚“防火墙”。

创新“四项”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平昌实际,先后出台了《平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平昌县精准扶贫到户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平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平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创新资金整合机制, 建立资金整合平台,将扶贫资金从部门分散管理向集中统筹安排转变,每年整合资金10亿元投入脱贫攻坚,有效解决了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投入问题。 创新资金分配机制, 建立“两审一公开”制度,结合年度脱贫目标,县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商议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将结果全县公开。 创新项目规划机制, 建立项目规划商议制度,召开项目村群众大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资金量,按照轻重缓急合理规划项目,避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 创新“互动联防”机制, 建立起扶贫移民部门与检察、监察、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互动联防”制度,增强制度管控力,堵住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各个层面可能出现的“漏洞”。

规范“六制”程序,筑牢过程监管“防火墙”。 为防止扶贫工作从程序上发生职务犯罪和腐败,探索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六制”程序。 一是项目公示公告制。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扶贫”。 二是项目承诺制。 逐级签订责任书,作出承诺,确保按规划内容、质量等具体要求实施扶贫项目,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相关部门主动介入监管。 三是民主决策制。 充分征求村社干部、受益群众意见,做实做细项目规划。 四是专家验收制。 县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现场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项目验收。 五是县级财政报账制。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经项目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到村到户。 六是项目审计制。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送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按审计结论拨付工程项目资金。

压实监督责任,筑牢监督“防火墙”。 县委、县政府确立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双轮驱动”工作路径,实行六大片区攻坚,围绕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目标组建脱贫攻坚作战室,挂图作战;成立“平昌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从人大、政协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正科级干部组成六个督查巡查小组,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职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按六大片区对当年摘帽贫困村和有减贫任务的非贫困村进行分类考核评比排名,实行“按月督查巡查、季度片区排位、年终综合评定、乡镇部门同责”,评比排名结果全县通报。每次考核分类获得片区第一名的村,分别颁发流动红旗,各奖励项目资金20万元;对每次考核排名片区最后一名的村黄牌警告,分别扣减该乡镇、帮扶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村,该村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并问责,提请村民代表大会罢免村主任;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全县述职,扣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县述职,召回驻村第一书记,下调乡镇锻炼,三年内不得调动,并扣减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县级挂联领导全县公开述职。县纪委成立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指挥中心,负责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明察暗访,常态监督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兑现、项目规范实施、干部到岗履职、五个一帮扶等情况,同时对六大片区督查巡查组的督查情况再督查,对“监督者进行再监督”。

加大违纪查处,筑牢惩戒“防火墙”。 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及效益、群众参与及满意度等方面的监测评价。平昌县从纪检、财政、审计、移民扶贫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9个检查组,对全县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开展专项大检查,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查处违规使用扶贫资金83.50万元,有效降低了扶贫资金违纪违法风险。同时,聘请国家统计局平昌调查队对全县所有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及县级帮扶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第三方专题调查和评估。对项目监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除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平昌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