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资委三措施积极构筑国资监管“防火墙”

15.08.2017  20:46

(1)建制度。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组织体系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设立方式、人员组成、职责任务、履职方式等内容,及时调整外派监事会派驻企业方案,不断完善监事会组织架构,为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2)强队伍。 从委机关干部中选配2名熟悉全市企业情况、有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专职监事队伍,科学、合理搭配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建设成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工作实的国资外派监事会队伍。在全市税务部门、国有企业精挑细选6名会计财务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会计师等相关资质的优秀人才,委派到6大国企集团任财务总监,进一步壮大国资监管“预警员”和“护航者”队伍,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3)重运行。 及时召开监事会、派驻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三方见面会,确保监事会与派驻企业的无缝对接。建立落实好监事会履职报告制、履职记录制、信息公开制、工作月报告制、工作会商制、工作协同制等运行机制,确保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序运行。编印《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手册》,举办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专题培训,指导国资监督工作,提升国资监督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目前4个外派监事会已全部完成组建,已进驻9户企业开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