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四个强化”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15.04.2015  12:01

一是强化精准扶贫。 树立精准扶贫观念,创新“七个精准”扶贫新机制;积极开展建档立卡,共识别出贫困村820个、贫困人口34.4万人;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扶贫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激发基层主动性、积极性;精准投入扶贫资金,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精细化、个性化规划扶贫项目。

二是强化社会帮扶。 继续实行市县乡领导、市县乡部门定点帮扶联系贫困村制度,实现帮扶部门联系贫困村全覆盖;持续开展“村企共建,百企扶百村”等活动;建立“结对认亲、爱心帮扶”活动平台,畅通社会帮扶“直通车”,引导更多社会爱心向贫困农户汇聚;搭建“爱心扶贫网”,广泛开展扶贫宣传,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三是强化产业扶贫。 突出产业扶贫规划的“扶贫”定位,引进龙头企业、建立专合组织,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扶贫产业,着力探索股份合作型、联合营销型等专合组织发展新形式。推行保底分红、劳务托管等农民增收新机制,带动贫困户有序流转土地参与特色农业发展,力争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5.3万人。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整理印发了《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资料汇编》,形成从项目申报、编制、实施、验收、报账等各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制度规范;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纳入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实行扶贫项目片组巡查制度、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公告制度,有效提高扶贫开发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