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河长常态化制度化巡河保水生态

29.09.2017  15:14

      一是规范巡河制度。 巴中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到今年底实现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河长全覆盖,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两次,乡镇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县级河长每半月一次,市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3574名河长6个月巡河7万余人次。 二是 夯实巡河基础 河长牵头排摸梳理对应河流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建立河湖保护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和验收、考核、问责、激励四大机制。 三是 突出巡河重点 各级河长紧盯到2020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的目标,探索河道管理警长制、水事纠纷调解庭长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矿洗矿等8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先后行政拘留6人,移送2人。 四是 凸显巡河成效 以河长制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宣传五大行动为抓手,落地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措施,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41个、城市污水干管30公里、污水提升泵站6个,排摸入河排污口319个、治理28个,整治黑臭水体5处,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乡镇263个,实现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及以上,未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