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局长:违规发放差旅费属于乱发钱物

15.10.2014  15:17

    昨日(14日)上午,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成都”网站邀请市财政局局长范毅做客在线访谈,就“深化正风肃纪、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推进‘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访谈中,范毅对什么是乱发钱物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表示,自行增设津贴补贴项目、违规发放差旅费都属于乱发钱物。

    他介绍,所谓“乱发钱物”,是指在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外,个别部门或单位自行发放的钱物。成都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整治“项目乱”,就是发放的项目缺乏相关政策依据。如:自行增设津贴补贴项目、违规发放差旅费、或在规范后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继续发放原有津补贴项目,包括“加班费、伙食费和伙食补助、值班补贴等”;二是整治“标准乱”,就是发放的钱物超过了政策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如:提高津补贴标准、违规发放未休假报酬、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三是整治“来源乱”,就是发放的资金来源不合规。如:挤占挪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工会经费以及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贴补贴等等;四是整治“方式乱”,就是通过现金发放津补贴或者核算不规范。如,未通过工资统发的专户发放津补贴,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和其他违规问题等。

    他介绍,为此,成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同时,还扎实督促检查,不留死角,“对照12项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计划对全市104个市级单位和6个区(市)县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等74个市级部门单位和锦江区、金堂县等6个区(市)县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明了财经纪律,主要是四个‘一律不准’”,他介绍,一是一律不准自行新设立津贴补贴项目,二是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三是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四是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切实提高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成都市也完善了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还有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等制度规定,使公务接待、会议和培训、差旅报销等有章可循,从制度层面上,有效堵塞乱发钱物的漏洞”。

    他表示,成都将进一步加强对乱发钱物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行政监察的作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体系,“对乱发钱物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并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相关政策规定,阻断违规发放钱物的资金来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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