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完善制度治“四乱” 加班费伙食费不能乱发

15.10.2014  10:31

  成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毅昨日做客“廉洁成都”,介绍乱发钱物专项整治

  ■天府早报记者雍铃子

  昨日上午,成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毅做客“廉洁成都”在线访谈,就“深化正风肃纪、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推进‘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介绍。范毅表示,成都市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集中在整治“项目乱”、“标准乱”、“来源乱”、“方式乱”四方面,“截至目前,已对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等74个市级部门单位和锦江区、金堂县等6个区(市)县进行了专项检查。

  重拳整治

  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违规

  按照成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成都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范毅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治乱发钱物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就是通过整治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的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带动社会风气好转,为推动全市‘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据介绍,成都市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这四个方面:

  第一是整治“项目乱”,即发放的项目缺乏相关政策依据,如自行增设津补贴项目、违规发放差旅费,或在规范后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继续发放原有津补贴项目,包括加班费、伙食费和伙食补助、值班补贴等;第二是整治“标准乱”,即发放的钱物超过了政策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如提高津补贴标准、违规发放未休假报酬、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第三是整治“来源乱”,即发放的资金来源不合规,如挤占挪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工会经费以及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等;第四是整治“方式乱”,即通过现金发放津补贴或者核算不规范,如未通过工资统发的专户发放津补贴,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和其他违规问题等。

  已有成效

  完善制度,差旅费报销有章可循

  范毅透露,“截至目前,已对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等74个市级部门单位和锦江区、金堂县等6个区(市)县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现已取得三个方面的成效:

  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务管理。范毅进一步表示,“我们通过开展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明了财经纪律,主要是四个‘一律不准’:一律不准自行新设立津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切实提高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了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机制。“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注重从源头上防止乱发钱物问题发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还有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使公务接待、会议和培训、差旅报销等有章可循。

  规范了支出管理,严格了预算约束。“我们根据工资、津补贴等政策规定,科学准确编制人员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对已实行财政工资直发的部门(单位),其津补贴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直接统一发放。同时,重点审查虚列支出、少计支出、混淆列支、不按规定科目列支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链接

  乱发钱物

  范毅指出,所谓“乱发钱物”,是指在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外,个别部门或单位自行发放的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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