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成都中小学教师资格需定期注册 5年一周期

21.05.2015  10:25

    注册不合格将被“请下讲台     

    拿了教师资格证就能直接当老师了吗?没那么简单!日前,市教育局召开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会议,我市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全面启动,《教师资格证书》一考定“终身饭碗”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据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作为四川省首个试点城市,从今年起,成都市将全面实施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全市共9万多名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都将参与定期注册,审核从教资格。即日起至7月31日,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需抓紧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按规定,定期注册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注册要点

    注册人员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注册时间

    5月-7月31日

    (工作日的8:00-18:00)

      材料审查

    1、申请人与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2、申请人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3、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合格证明;

    4、申请人遵纪守法,师德良好证明;

    5、申请人上一年的年度考核等次。

     申报方式

    网上个人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出注册申请:网上注册→填写《注册申请表》→打印《注册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向学校提交材料三份→留意注册系统审查提示留言,及时更改提交。

     材料提交

    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

     首次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4、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等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达到成都市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且获得合格结果证明。

      3种情形暂缓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影响到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二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新首次注册;

    2、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5年360学时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培训不合格的;

    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5年360学时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培训不合格的,在修完规定的培训任务(即达到注册周期内5年360学时培训任务并合格的要求)后,可申请注册;

    3、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

    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从考核合格起重新计算注册周期,注册周期内考核合格,再申请注册。

     4种情形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影响恶劣的;

    2、在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无故未申请定期注册的。

      条件

    要拿教师“饭碗

    先完成5年360小时继续教育培训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推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今年起,我市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老师。据了解,去年我市各区(市)县部分中小学已开展注册试点工作。从今年起,全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均需申报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而今后,我市还将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逐步扩大注册范围。

    根据规定,新教师首次注册,须完成上一年度成都市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第一年不少于72学时,5年学满360学时)并合格。而刚刚入职不满一年的教师,必须在入职一年后,学满72学时的教师继续培训学时,才能够进行首次注册,获取合法的教学从业资格。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需按时进行申报,未能达到申请注册条件的教师可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注册。

      审核

    贴了“印花”盖个章

    教师资格才算真正有效

    按照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初审、复核、终审三个阶段。由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出申请,在准备好审核材料后,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审核注册。对申请注册的教师,学校还需查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真伪。若教师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表》,在2008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教师本人需向认定机构或原单位档案室查询;2008年及以后认定的教师资格,则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本人证书信息然后截屏打印。

    对终审合格的申请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专用章,注册电子档也将录入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管理平台。也就是说,只有加贴“印花”盖了章的教师资格证,才能算真正有效,成为教师走上讲台的合法“通行证”。

     监管

    资格认定5年一审

    违规操作的要被处分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一次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称为“首次注册”,经过“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直至退休。而“首次注册”后不满五年就退休的,将不需进行下一次定期注册。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且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需申请首次注册。

    按规定,此次首次注册可以“高证低聘”或“低证高聘”。即:取得高一级种类的教师资格,聘用在低一级种类学校任教的教师,按现任教学校提交申请注册材料;取得低一级种类的教师资格,聘用在高一级种类学校的教师,按申请人原来的教师资格种类注册教师资格,但必须在一年内取得与现任教学校种类一致的教师资格。而申请人现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所载学科不一致,可按现任教学科提交申请注册材料进行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定期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将撤销注册;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教育行政部门对不符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注册的和符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接受行政处分。(记者 陈瑾)

     新闻链接

    军校国防生在川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教育部、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据悉,2015年拟安排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生2.1万名,73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0.6万名。其中,2015年军校和国防生在川招生工作已全面展开,26所军队(武警)院校、42所普通高等学校共计在川招收军校生和国防生1107名。

    《通知》明确,在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方面有以下重大调整:

    一是扩大了选拔范围,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二是明确了年龄限制,考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三是规范了军检复议程序。军检各项目结论须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四是增加了军检面试片区。为方便考生参检,增加南充市为新的军检面试片区,包括南充、广安、遂宁市考生,军检面试片区从过去的7个变为8个。

    《通知》还指出,在招生投档录取政策方面有以下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 (记者 王李科)

      一至八年级

    每学年上课35周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省教育厅于昨日下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设置方案》)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始实施。

    《设置方案》指出,课程设置的各学年39周(全年52周:教学时间39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教学时间安排:一至八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九年级全学年上课33周,复习考试4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设置方案》规定,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二年级周活动总量26课时;三至六年级周活动总量30课时;七至九年级周活动总量34课时;每课时以45分钟计。(记者 王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