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省考"改为"国考"

02.07.2015  11:19

    明年起,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改革。省教育厅昨(1)日下发通知,决定四川从2016年开始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由原来“省考”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改为体现各学段、学科特点的“国考”笔试和面试。师范毕业生也需参加相关国考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记者了解到,此前由于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就会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所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只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就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但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启动后,这项“福利”就将取消了。

    从2016年起入学,也就是明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时就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同其他社会考生一样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

    目前教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已敲定。2016年3月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记者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