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助力成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25.03.2014  22:34

  中新四川网3月25日电 (李玲娜)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25日签定《成都市城市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旨在健全和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据了解,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招标确认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承办,该公司与成都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办理。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政策,它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将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罗建民表示,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合作,开启了该市医疗保险新篇章,现已基本形成“共闯、共享”的发展模式。
  据介绍,成都市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2013年度为11301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进支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不设封顶线。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0元-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
  此外,成都市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的待遇有效期为2013年9月1日零时至2014年8月31日24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