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正式印发

08.11.2017  16:34
  11月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同日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明确重建项目222个,估算总投资118亿元。
  “8·8”九寨沟地震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重建委先后召开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国家规划指导组,对重建规划提出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组牵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连续奋战,高效有序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多次赴灾区实地踏勘,反复与专项工作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支持,充分征求和吸收采纳国家规划指导组、省决咨委专家组、灾区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总体规划》,并先后经10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和11月6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城乡住房重建等重点任务,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底线思维、保证安全,因地制宜、科学重建等基本原则,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努力把灾区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脱贫奔康的典范,早日向世人重新展现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的独特魅力。同时,提出了财政、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社保、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构建了针对性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支持政策体系。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加强对灾区重建工作的工作指导、支持帮助和协调服务,合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