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中海集团存未将财政预算下拨问题

20.06.2014  13:00

  中新网6月20日电 审计署网站20日发布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表明,2012年,中海集团及所属船研所等3家单位还存在未将中央财政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时下拨至项目单位、对外出租房产未在规定科目核算等问题,涉及金额8.41亿元。

  审计报告全文如下: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海集团总部及所属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中海集运、中海发展、中海海盛)等8家所属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中海集团成立于1997年7月,注册资本69.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26家,主要从事沿海、远洋、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以及相应的配套业务等。据中海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2 年底资产总额为1758.14亿元,负债总额为931.2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26.91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663.42亿元,净利润11.92亿元,资产负债率52.97%,净资产收益率1.4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了该集团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海集团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2012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中海集团在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所属中海工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将土地动迁补偿款确认为收入,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由此造成收入少计7亿元,费用少计1.67亿元,当年少计利润5.33亿元。

  2.2012年,中海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充分,多计利润4.26亿元。

  3.2012年,中海集团及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信托资产未按市值入账等问题,合计少计资产0.19亿元,少计负债0.23亿元。

  4.2012年,中海集团将35亿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转贷给下属企业,后改变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5.2012年,中海集团及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劳防用品费、健身费等名义发放或报销职工个人支出459.29万元;中海集运和中海集团所属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船研所)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257.90万元。

  6.2012年,所属船研所差旅费和会议费等4项费用超标准使用137.98万元;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商务楼低价出租给关联上市公司使用,与周边同类房产相比当年少收租金466万元。

  此外,2012年,中海集团及所属船研所等3家单位还存在未将中央财政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时下拨至项目单位、对外出租房产未在规定科目核算等问题,涉及金额8.41亿元。

  (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1.2012年,所属中海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公司造船基地2个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涉及概算金额1946.15万元;至年底,收购和征用的3713.81亩土地未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9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3844.15万元。

  2.2012年,中海集团未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或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处置船舶20艘,涉及资产原值60361.01万元。

  3.2013年,所属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超出授权额度2.04亿元,竞拍商业地块。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中海集运口岸公司航线销售价格低于中海集运给予的内部结算价,严重价格倒挂;部分口岸公司给不需要货运代理的直接签约客户指定代理公司,2012年支付操作费0.78万美元;集装箱箱管费用减免缺乏制度规范,滞期费减免比例、减免期限随意性较大。

  2.2012年,所属中海集运和中海发展在部分燃油、润滑油采购中未经过招标、询价和供应商考察等程序,而是由下属部门自行选择供应商;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在未签订购销合同情况下支付供应商1.59亿元货款,后又以无造船订单为由收回。

  3.所属中海发展未在油运内贸租船合同中列明中间经纪人名称和佣金费率,经纪业务不明晰;中海集运航次船舶租赁业务未公开招标,也未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其中2012年涉及租赁船舶15艘、租金2.03亿元。

  4.所属中海发展和中海海盛业务范围重叠,存在同业竞争现象。

  5.2012年,中海集团有1起发生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方式上报;8起事故少报直接经济损失1074.42万元。同时,中海集团还违规决定将上报交通运输部直接经济损失的起始金额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6.中海集团106个信息系统中,有79个(占75%)未进行安全保护定级;所属航运企业和陆岸企业分别使用不同的财务信息系统,资源未有效整合;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缺乏阶段性目标和量化指标。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海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标题:审计署:中海集团存未将财政预算下拨问题 涉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