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助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全省审计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把扶贫审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业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扶贫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服务和保障我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找准职能定位,更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对审计监督工作的要求。坚持客观求实,严格遵循扶贫相关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脱贫攻坚精神和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积极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为扶贫开发攻坚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确立了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机制制度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审计重点。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创新审计方式,推进全面覆盖。2017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四川省2017年扶贫审计工作方案》,还要求各地定期报送扶贫审计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扶贫审计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实行“片区轮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扶贫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相协同,通过审计计划统管、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力量统筹等形成全省扶贫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着力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扶贫审计全覆盖。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化、大格局”的扶贫审计模式,已安排部署对81个贫困县(不含审计署直接审计的2个县)以及72个“插花”扶贫县和5个脱贫“摘帽”县进行审计,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有序开展。
三是深化监督实效,抓好审计服务,强化法纪震慑。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运用,促进完善扶贫攻坚制度机制。统一部署,通过“以审计案例讲法规”等多种形式,由省厅协调省扶贫移民局,组织对全省21个市(州)扶贫移民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由市级审计机关统筹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对全省县、乡、村三级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促进其增强法纪意识、健全规章制度,提升脱贫攻坚能力。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失职渎职等始终坚持“零容忍”,推动形成高压态势,以严查严处促进扶贫资金的严管严用。2017年上半年,全省审计机关已移送司法、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扶贫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案件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