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本报讯(记者 刘佳)为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省政府决定,自9月25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后,新设立或办理变更的企业,只需到工商登记窗口申请,通过核准,就能领到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功能、加载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将传统的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核发证照的“三证分离登记”制度,改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由工商部门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企业”)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赋予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
已办理的旧照如何处理?今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是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过渡期。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企业需要缴回之前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换发新照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创新采用“3+1”模式,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办理程序。群众只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当场选择符合自己意愿的刻章企业,就能一站式完成公章刻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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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如何办证?
“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将原工商企业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申请表、公章刻制申请表整合为“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自主选择刻章企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窗受理”:由工商窗口统一受理,收取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将信息共享给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
“一个证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带上加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电子系统按照企业核准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统一代码,这个代码就是企业唯一的“身份证”号,企业出生、发展、消亡,代码始终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