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对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 作为考试参考依据

24.03.2014  06:57

  原标题:2015年起四川将对中小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 作为中、高考参考依据

  四川在线消息  21日,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表示今年起,全省将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公示制度和年度发展报告制度,从2015年起,将开展对中小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中考、高考的参考依据。

  学生在校期间要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

  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要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此外,学校要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活动,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

  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聘用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在师资方面,学校要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的问题,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

  同时,对于专职艺术教师不足的地区和学校,还可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组织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师资格认定。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

  在经费投入方面,各地教育财政投入中要保证艺术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确保艺术教育经费随教育经费的增加相应增长。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艺术教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