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新修订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

15.10.2016  15:35
  记者10月14日获悉,新修订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随着两个《办法》的实施,我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评定管理在拓宽评选渠道、健全评审程序、细化评价标准等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

  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人士介绍,变化之一是拓宽了评选渠道,更加突出广纳贤才。两个《办法》扩大了评审对象的范围,将专业类技术类公务员,以及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级和省级“千人计划”入选者,扩大到评选对象里,且后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不限制推荐名额,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只要有符合条件的人选都可推荐评定。

  变化之二是创新了评选机制,评选程序更加健全。两个《办法》明确,以后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评审,由省科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初评,再由省人社厅组织异地同行专家终评。“异地评审在以前是没有的,初评出来的人选将请省外专家进行异地终评,此举主要是为了确保遴选出高素质、高水平、高业绩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变化之三是细化了评价标准。两个《办法》按照“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要求,对带头人评定条件既保留了原来老办法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又对同行公认重要成就的认定标准按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6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便于各地区、部门、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时科学把握。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我省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制度于1996年参照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制度建立,之前于2001年、2008年两次修订完善。该制度实施20年来,共开展11批评定工作,遴选产生带头人2292名、后备人选4211名。 (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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