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律协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激励律师“乘风作为”

25.10.2014  13:26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学习会上讲话

    新华网四川频道10月24日电(杨怡)10月24日,四川省律师协会在成都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来自四川省律师协会的近二十名知名律师与会学习,并研究贯彻意见。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强调,律师与法治密不可分,要充分发挥四川省13000万余名律师在“治蜀兴川 厉行法治”中的积极作用。

    李仲彬谈道,“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维护法治、践行法治、传播法治中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也可以说,律师的作用和地位同一个国家的法治化程度是相辅相成的,是相互促进的。

    四川省律师事务所近1000家,执业律师1.3万余人,位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李仲彬进一步指出,广大律师要乘法治建设之东风,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在治蜀兴川、厉行法治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律师在科学立法、依法决策、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法律七进”六个方面中的积极作用。

    就四中全会中法治体系这一关键词,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谈到,“全面依法治国具体的五个体系,不是过去的法律体系所能概括。依法治国的前提,在于树立法律权威。四中全会公报从立法、实施、监督、保障乃至党内法规,均有详细阐述,其要旨无不如此。相反,任何一方面的欠缺,都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法治就不可能实现。

    此外,针对四中全会公报要点,与会律师也展开了细致的交流。对于公报将“法治工作队伍”明确分类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樊斌表示,“在‘法治专门队伍’内部,干部是能够正常交流的,而‘法律服务队伍’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也能够进入‘法治专门队伍’,成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这有利于‘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同时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律师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完)